法邦网—法律知识

嫌楼上吵买震楼神器 “以噪制噪”伤了谁

债务资讯          2017-01-04 阅读:509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嫌楼上吵买震楼神器

2017年1月2日晚8点多,家住南京金域中央小区的陆女士无奈报警,原因是楼下邻居用“震楼神器”制造噪音,害得他们一家人没法睡觉。何谓“震楼神器”?现代快报记者发现,这玩意在网上销售火爆,而根据买家的评论,不少人买回去就是为了对付楼上(下)的邻居,达到“以噪音制噪音”的效果。不过,律师却提醒,这种“以噪音制噪音”的手段不可取,侵害了相邻权,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陆女士住5楼,同住的有儿子一家三口,和4楼邻居王先生有些矛盾。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两家人的矛盾根源就是噪音问题。“可能走路有点动静”,陆女士表示,加上小孙子才4岁,玩耍时免不了发出声响,“有时候玩具摔到地上肯定有点响”。可在4楼的王先生看来,“楼上的小孩不是一般的吵”。于是,楼上楼下为此闹得很不愉快。

让陆女士没想到的是,楼下邻居会买来“震楼神器”对付他们。“一到晚上九十点钟他就把机器打开,震动的声音特别大,一夜都别想睡。”陆女士一家实在忍受不了了,只好报警。随后,民警来到王先生家,协调两户人家的矛盾,并将安装在天花板上的“震楼神器”取下,予以没收处理。采访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其实安装“震楼神器”的住户也不得安生,噪音也挺大的。

“以噪制噪”或侵害了“相邻权”

根据买家评论,不少人下单是源于邻里间因噪音引起矛盾,多次协调沟通无果。有人表示,协调不好只能采取这样的手段,“世界终于安静了”。可是,“以噪音制噪音”真的是处理邻里矛盾的好办法吗?相关专业律师表示,这样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邻里之间的相邻权,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楼上楼下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