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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求救人群只顾拍照 谁对遇险者有救助义务?

债务资讯          2017-01-18 阅读:1840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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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求救人群只顾拍照

据泰国网友称,他的一位朋友因喝酒后头晕,不慎跌入河道,由于不会水性,因此只能挣扎,并举手向路人求救,而路人看见后立即冲上前,缓缓掏出手机,开始各角度拍照,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趣闻,并发送至脸书平台,同时贴文表示,一弱智掉水里了,多名网友还回应道:“他怎么掉下去的?哈哈哈。”尸体被救援人员拖上岸后,周围群众还在拍照,过分者还开出了闪光灯,甚至直播。救援人员无奈之下只好大喊:“别拍了!人都死了!请尊重!”随后,围观者才渐渐散开。

该网友表示,对于朋友喝酒后跑出大街,家人朋友绝对有责任,但面对一个即将溺亡的人,为何路人如此冷漠。警方通过录像及脸书线索联系了围观人群,他们均表示自己不会游泳,并已及时报警。警方震怒回应,不是叫你跳下去游泳救人,伸手就可以了,伸手都不会吗?(新闻来源:中国青年网)

谁对遇险者有救助义务?

判断一个人是否对另一个人负有救助义务,首先应明确救助义务的产生来源,理论上,救助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职业要求及先前行为。

1、法律规定

如:法律规定夫妻、母子等亲属之间存在救助义务。基于此,先前在网络上流传的经典问题“女朋友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先救谁”从法律上来看,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救助义务而情侣之间则没有。如果不救母亲可能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2、职业要求

警察、医生、消防员等人员由于其职业要求而在特定场合中负有救助义务,不履行这种救助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3、先前行为

非亲属带领未成年人出去玩、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撞到行人等,他们对于未成年人、伤者本不负有救助义务,但是基于他们先前使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撞倒伤者的先前行为而产生救助义务,不履行这种救助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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