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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伞爸爸”照片被广告 侵犯他人肖像权要赔偿

债务资讯          2017-07-03 阅读:628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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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伞爸爸照片被各大厂家植入广告

澎湃新闻讯,因为一张给儿子打伞,自己全身湿透的背影照,刘侨2015年走红网络,被诸多网友称为“雨伞爸爸”。一张背影照打动了众多网友,也“打动”了不少商家。上至一些大型国企,下至小小的微信公号商家,不少企业采用了这张照片做广告。刘侨忙于工作一直无暇顾及打击这些李鬼,然而近段时间,当看到自己和儿子的照片被用在了酒类广告,这位伞爸坐不住了,决定走司法程序。“从撑伞的背影照走红网络后,一开始是一些微信的公益活动开始使用,因为是公益的我并没有干涉。接着是一些小的商家,然后许多大型企业也开始盗用照片。比如五粮液、中国电信、太平保险、电影《刺猬小子》、360APP等。”上述企业有的直接引用原照片,有的则是将照片进行漫画、素描处理,再配以自身产品的标签和广告词,让刘侨哭笑不得的是,电影《刺猬小子》的宣传海报上,直接将他儿子PS成了一只刺猬。一张背影照,传递的是如山的父爱,这也是商家所看中的,广告词无一不以父爱为主旨。中国电信的APP画面上写道“父爱,如海宽阔,如山巍峨”;360开机小助手的广告词是“寻找回忆,你还记得父亲远去的背影吗?”太平保险则是“你为他遮一阵雨,太平为你们撑一片天,就是这么有实力”。

侵犯他人肖像权要赔偿

刘侨告诉记者:“一些公益机构用这张照片我还能接受,但是看到被用在商业、酒类产品上,怎么都觉得不舒服,以后愈演愈烈的商业广告盗用也会严重影响到我们团队的品牌形象,所以决定走司法程序,我们已经向京东、宜宾五粮醇品牌营销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希望他们立即撤下广告。”

据悉,刘侨已于2016年向相关机构申请了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并于2017年初获得通过。刘侨的委托律师王志勇表示,刘侨对“雨伞爸爸”图片以及其中的人物形象等享有著作权和肖像权。京东和五粮醇在上海有关地铁站等公共场所投放广告,不仅使用了刘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也侵犯了刘侨的肖像权。刘侨也于近日在上海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与此同时五粮液广告使用儿童形象为其宣传不禁引人发问,酒类广告可以使用儿童形象吗?据人民网北京2009年3月15日电,药品、医疗、酒、医疗器械等广告里,不应出现儿童形象,食品广告不应怂恿儿童过量食用。但此类问题尚无明文法律法规规定,只是相关行业的部分提议和倡导要加强自律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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