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车站厕所捡价值3亿包裹

日前深圳北站的保洁员在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了一个黑色的包裹,打开一看惊呆了,里面的东西价值人民币三个亿,随后张东林立即封闭了这个厕位,等待失主回来寻找,等了20多分钟还不见失主,张东林便向主管汇报了情况,张东林和一名管理员把这个黑包带到了车站派出所,值班民警打开清点,几个人都吃了一惊,包裹里除了2万4千多元的现金外,还有银元4枚、一套收藏纸币、还有一张古董暂放单,单子上的标价分别是2亿和1亿人民币。看到如此价值连城的财物,张东林担心失主的心理要崩溃,之后民警联系上了乘高铁准备前往上海的失主,他表示,自己因粗心将包裹遗落在卫生间,他当场拿出两万多元现金打算感谢张东林,张东林婉言谢绝,失主在回程路上发来了一封感谢信,张东林表示,自己不能要这笔钱,因为东西本身就不是自己的,自己拾到东西应该归还失主,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北站交通枢纽开通至今,发生类似好人好事拾金不昧事件6000余起,共归还现金人民币17100元,港币6950元,美金265元,以及182万元支票一张。
捡到他人遗失物品应该怎么办
《物权法》第l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物权法》第lll条则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人捡到遗失物以后,应该找寻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不能据为己有。
当有失主来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费用,比如为找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的交通费用等等。但拾得人不能要求失主支付报酬,更不能以不归还遗失物作为索要报酬的手段。但是,按《物权法》第112条规定,对失主曾经公开悬赏寻物的,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承诺的赏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