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债务重组日怎么确定,哪些债务属于债务重组?

其他公司债务问题           阅读:647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一.债务重组日的确定

债务重组完成日简称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具体描述为:非货币性资产抵偿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有关资产转让手续的日期;债权转股权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股权转让手续的日期。

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500万元,到期日2002年12日3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不能按期偿还,2003年6月1日经协商并签订协议,乙企业同意甲企业将所欠债务转为资本。2003年6月30日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并向乙企业出具出资证明。本例债务重组日为甲企业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并向乙企业出具出资证明的日期,即2003年6月30日,并非6月1日的协议签订日。

二.哪些债务属于债务重组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