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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破产债权人分几种,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抵押           阅读:634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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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债权人分几种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这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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