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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破产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其他公司债务问题           阅读:534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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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财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破产财产的构成如下:

(一)可构成破产财产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

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

(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

(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

(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破产债务如何清偿

破产债务用破产财产来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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