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二、质押怎么构成,质押构成要素有哪些?
质押系由债权、质物、物的所有权、财产占用、变卖权五要素所构成。
(1)债权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要有债的关系。
(2)质物,可以是动产、权利,也可以是不动产。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质物是动产和权利。
(3)物的所有权,可以是债务人所有财产,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如果是第三人财产,必须有第三人的同意。
(4)财产占有,即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
(5)变卖权,即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变卖该财产,并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