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有效吗
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写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下的话,该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的话,那么该欠条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而签下的话,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欠条也认定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 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什么是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之债的特征
1.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