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在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处于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任何公司都有可能因受内外因素的影响而遇到经营危机,从而侵害债权人的权益。根据国外经验,可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对公司经营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危机信息并发出警情预报,把灭失风险引入公司内部,让公司、管理者、股东共同承担风险责任,使责、权、利三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保障公司正常运转和债权人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公司灭失预警机制一般由三个部分构成:
(1)公司灭失预警管理机构公司灭失预警管理机构是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财政、物价、统计、银行等部门,收集企业经营信息,对公司灭失风险进行实时监测,但不直接干涉公司的经营过程。机构成员实行专兼结合,以兼职为主,由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会计从业人员、法律工作者、高校教师和职业经理等人员组成。机构日常运行机制可以参照行业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模式建立。
(2)公司灭失信息分析机构公司灭失信息分析机构是建立在对公司经营信息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抓住公司灭失风险的征兆,预知公司可能发生的危机。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信息分析一般有两个要素构成,即先行指标和扳机点,先行指标是用于早期评测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变动指标,扳机点是章合运:休眠公司中的债权人权益保护方式探析指控制先行指标的临界点,也就是预先所准备的因按计划必须开始起动之点,一旦评测指标超过预定的界限点,则因应计划随之而动。[8]信息分析是公司灭失预警机制良性工作的基础。
(3)公司灭失预警的结果及处置为了直观地预报不同类型的警情,公司灭失预警的结果可以参照国家经济统计监测预警的做法,采用蓝、绿、黄、红的方式。其中,蓝灯状态代表经营正常(无警),表示比较保守、风险小,但相应地可能会丧失一些收益机会;绿灯代表低度风险警戒(轻警),表示经营风险小并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此时对公司经营实施静态监控即可;黄灯代表中度风险警戒(中警),表示公司经营已经出现一定的风险,需要提高对公司经营的监控力度,并应采取动态监控措施,及时反馈监控信息,尽可能地化解经营风险;红灯代表重警,即重度风险警戒,表示公司经营风险已经很大,此时应对公司经营采取一级警戒监控措施,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的事件的发生。
根据预警结果,预警管理机构必须要求公司采取具体的防范措施来化解风险。首先预警发现市场性风险时,要及时向公司进行通报,提醒公司关注市场风险发展动向并反馈风险防范和处置情况,立足于自救。其次预警发现公司内部经营矛盾风险时,要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根据工商管理部门的授权和自身组织章程的规定,组织人员对公司进行直接调查;建议工商管理主管部门以及其它相应监管机构,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对公司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通报公司债权人要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债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
首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这就是债权人的代位权。
其次,债权人的代位权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也就是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权人,c是次债务人,a就可以向c主张权利。
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这里应该注意的一点就是债权人的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的时候,才能行使代位权。
3、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并且不能随意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应对由此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实际是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般抗辩事由,都可直接向债权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