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贷款售房人需提供的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
(2)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3)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
(4)售房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5)所售房屋为涉案类房产的须提供法院函件,用于房产可拍卖确认采用完全抵押的贷款方式和阶段性担保加抵押的贷款方式中过户后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可以不提供售房人的资料。
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需与银行签署的文件(1)《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二手房抵押贷款申请表》(2)《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3)《借款借据》(4)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承诺书、谈话记录等(5)《个人住房贷款房屋财产保险投保单》
二.按揭贷款操作流程
1.开发商与银行确定贷款成数、年限。
2.双方签订购房合同,选择付款方式,支付首期房款。
3.向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递交相关文件并缴纳律师费。
4.相关文件交银行复审。
5.通知客户办理放贷手续。
6.签保险合同,房屋险(0.56%。必须上,不含地震)保险金=保险金额×年费率×年限系数。
7.购房人、开发商、银行3方签订相关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