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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都有哪些方式,房产抵押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抵押           阅读:731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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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产抵押都有哪些方式,房产抵押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那么房产抵押都有哪些方式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主要的方式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二)期房贷款抵押。期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二、房产抵押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抵押只是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那么房产抵押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下文将为您详细解释:

(一)优先受偿的效力。房地产抵押以后,债务人如果不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未履行债务而发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担保的范围,列入担保范围的均属优先受偿的范围。

2、用于抵押的标的物是房屋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行使抵押权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处分,但对于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二)房产抵押权的追及力。房地产抵押以后,抵押人并未丧失法律上的处分权,只是受到一定的限制。追及效力是指抵押人将已抵押的房地产让与他人时,抵押权人可以追及抵押物而行使其权利,如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三)物上请求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物上请求权。即包括抵押人在内,无论谁非法侵害抵押,抵押权人都可以以权利的名义独立请求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对“房产抵押都有哪些方式,房产抵押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相关问题的解答。抵押人用房产套的借款后,由于抵押并不转移房产的占有,抵押人实际上还是房产的实际控制人,此时,抵押人就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阻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为避免抵押权人的这种损失,法律规定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而抵押纠纷在实践操作中往往只是作为债权债务纠纷的一个陪衬角色出现,经常夹杂着涉及多种主题的债务纠纷,这种案子操作难度大,诉讼程序复杂,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及时有效高额地帮助债权人追回欠款。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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