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男子做生意欠债不还被告法庭,妻子被判一同还款

债务资讯           阅读:399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男子做生意欠债不还被告法庭

2008年8月,赵某承包了一项工程,之后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钢材供货商李某,以每吨3700元的价格赊购了75吨钢材,商定总价格为26.8万元。两个月后,赵某付给李某10万元货款,并为李某出具了一张16.8万元的借据,保证半年之内还款。半年之后,见赵某没有还钱的意思,李某便多次上门要账,并称在此期间,钢材价格已上涨到每吨5600元左右,赵某给他造成了巨大损失。最后,赵某为李某出具了一份还款承诺,保证在2009年6月还款,并按每吨5600元的价格赔偿差价。但还款日到期后,赵某总以没钱等借口搪塞李某,一拖就是两年多。李某最终将赵某及其妻子郭某告上法庭。

妻子被判一同还款

南岗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长期拖欠李某欠款,侵犯了李某合法权益,赵某应按协议偿还李某欠款。而郭某虽未在还款协议上签字,但赵某与李某交易是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郭某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飚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