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涉及债务是否有效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上述规定,自愿离婚只要对孩子、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从形式上就符合了协议离婚的要求。
夫妻可以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或归一方全部承担,但是夫妻之间协议的约定只对协议中的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能约束第三人。
除非第三人明知夫妻之间对于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否则,夫妻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
离婚时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
(1)个人债务的情形。
①婚前所负债务。
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
③约定分别财产制并且债权人知道的情形下以个人名义法律教育网原创所负的债务。
④婚后所负,但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所负债务。
个人债务由个人的财产予以清偿。
(2)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①婚后所负债务,且不属于上述作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②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原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