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一审开庭 司法腐败必须严惩
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14多亿元,曾经在中国最高级别的审判席上工作了20余年的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坐上了被告席,这真是十分讽刺,也让人唏嘘不已。作为司法的裁判者,法官的公正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殷切希望的,如果法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司法公正也就无从谈起。奚晓明在最高院工作二十余年,不但没有为国家树立秉公执法的榜样,反而大肆收受贿赂,数额达1亿多,让人触目惊心,对我国的司法权威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刑法规定,因受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应该从重处罚,奚晓明受贿不仅高达1亿多,且影响了多个案件的公正判决,更是将“史上最荒唐判决”写进了指导案例,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受审 被控非法收受1.14亿
2017年1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奚晓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1996年至2015年,被告人奚晓明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公司上市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4596934亿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奚晓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奚晓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奚晓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