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依法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发明创造的独立权利。专利权是各国专利局或专利主管部门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利。我国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授予的,在专利权的保护有效期限内,专利权可以赠与、转让、继承。所以,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的。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权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专利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缴费义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书、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申请维持费、年费;
4、著录事项变更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索检费;
5、无效宣告请求费、终止程序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费。
二、实施发明的义务。
1、推广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2、许可他人使用、制造、销售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新技术,使之尽快发挥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