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申请人怎样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是不是所有的请求都能批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有啥要求?这些问题,下文为您介绍。
一、怎样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其他各种费用不能减缓(包括与申请费一起缴纳的公布费和附加费)。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请求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上述5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他4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他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以前提出。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应填明年收人,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必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有啥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怎样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有啥要求的相关内容已经给您介绍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因为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并不难,真正困难的是办理整个专利申请程序,需要申请人耗费几年的时间。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能帮到您的,肯定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