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那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有哪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必备内容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
1、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专利。
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受让人可以再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必备内容
专利许可合同一般分为前言和正文两部分。
1、前言部分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签定合同的地点与时间;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人实施的专利技术名称;双方交易的目的;被许可实施的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法定有效保护期限。
2、正文部分
(1)专利技术的内容以及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
(2)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的改进,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3)专利实施许可证的种类;
(4)产品的验收与后继责任问题;
(5)专利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6)专利权无效或侵权的处理方法;
(7)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以上就是对专利实施许可的方式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必备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专利实施许可可以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但是当事人在实施许可过程中要十分的谨慎,特别是合同的签订,以免产生纰漏,造成损失。在此,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专利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更好的帮助您解决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