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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不得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其他专利权问题          2016-09-04 阅读:95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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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的在先使用权,是指行为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其行为按照专利法规定不视为侵权。

二、不得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下列专利申请,专利局将作驳回处理,不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1、科学发现。例如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新发现、新认识以及纯粹的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科学发现属于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并没有对客观世界作任何技术性改造。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对人进行教育的方法、对动物进行训练的方法,生产管理、经商和游戏的方案、规则,单纯的计算机程序。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例如中医的诊脉方法、针炙方法,西医的化验方法等。

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一般认为动植物品种与工业商品不同,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缺乏用人工方法绝对“重现”的可能性。国际上尚有争议。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这主要是出于国防上的考虑。

此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例如吸毒用具、破坏防盗门的方法和工具,伤害良风习俗的外观设计,以及违反科学原理的所谓发明,例如永动机等都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专利权”以及“不得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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