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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哪些情况不具有实用性?

其他专利权问题          2012-12-08 阅读:532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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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况不具有实用性

以下几种情况不具有实用性:

1、无再现性。再现性,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公开的技术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2、违背自然规律的。

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4、人体或者动物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

5、无积极效果。

6、测量人体在极限条件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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