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保护期扩张期限
专利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也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在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也出现了扩展的趋势。仍然仅以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为例。在1985年实施的《专利法》中,发明专利的期限被规定为15年,自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前专利权人可以申请续展3年。按照1992年的《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自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显然,无论是发明还是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被延伸了。
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
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讲,务必要作好申请专利的前期工作,比如专利文献的查询、查新、市场调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