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类型有哪些
我国的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后,才能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先申请原则,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实行形式审查,对发明专利实行早期公开和延迟审查制。即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作出授予或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而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不仅要进行形式审查,而且要将其申请文件公开后再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实质审查后才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公开方式有一定的选择权。
二、发明专利申请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从广义上讲是在授予专利权之前,让公众知晓该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可通过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其他方式公开。其他方式公开主要指口头公开,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或电视等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从狭义上讲是指授予专利权前,通过出版物的形式,公开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出版物不仅包括各种印刷的、打字的纸件,如学术论文、书籍、科技杂志、报纸、产品目录,还包括各种缩微胶片、影片、磁带、唱片和光盘等。本文主要讨论狭义上的公开。
按照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的主体不同,可将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开方式分为自行公开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两类。自行公开指专利申请人采用出版物方式,由其本人主动向社会公开(通常以发表论文方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是指该部门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以及有关的著录项目全文出版发行。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而言,公开方式可分为法定公开和提前公开。法定公开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予以公布;提前公开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专利申请。鉴于申请人自行公开专利申请后,从自行公开日到法定公开日这段时间所受的损失法律不予保护,因此笔者认为应尽量避免自行公开;鉴于申请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前公开专利申请,因此是否提出这种请求是每个申请人所须考虑的问题,也是本文重点要讨论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