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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案申请的条件有哪些,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专利申请流程           阅读:581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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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分案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申请已获批准的专利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的权利,这就是专利的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必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一、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人申请的一项专利必须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二、提出分案申请必须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下达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超过两个月的时间规定,视为放弃分案申请;

三、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经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申请人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四、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部分不符合要求,指定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改、补充,申请人期满未作答复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五、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不得改变原申请专利的类别。

申请人就自己的发明创造提出分案申请的,原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申请书中应明确原申请号和申请日,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如果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应当提交原申请优先权文件的副本,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是指专利申请涉及到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其发明,申请人申请的专利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不仅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一、申请人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末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提交保藏;

二、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三、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四、在发明专利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若要将该专利申请涉及的生物材料作为实验目的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请求书中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2、不向其他任何人提供该生物材料的保证;

3、在授予专利前,只作为实验的使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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