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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的时效是什么,怎样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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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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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转让合同的时效是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专利权被宣布无效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权被终止的,合同同时终止,转让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转让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但已经给付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二、怎样进行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进行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书面形式是转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一形式,转让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批准。如果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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