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二、专利转让的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