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观设计的照片的拍摄要求
拍摄: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除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二.组合的外观设计如何判断
通过组合得到的外观设计属于与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没有明显区别的外观设计:
1、将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多项现有设计进行直接拼合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再将所得到的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细微变化得到的外观设计。例如:将多个零部件产品的设计拼合为一体形成的外观设计。
2、将产品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用另一项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特征替换得到的外观设计。例如,将开关面板的按钮设计替换成已知的插座孔设计。
3、以原样的或者仅作细微变化的设计或者设计特征为单元按已知方式重复排列得到的外观设计。
4、将产品现有的形状设计与现有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通过拼合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将现有设计中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替换成其他现有设计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得到的外观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