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公告

专利法规           阅读:345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法规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4号--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公告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4号

【颁布时间】 2007年04月30日

【实施时间】 2007年06月01日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24号)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的公告

自2007年6月1日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负责。现将办公和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公告如下:

办理部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甲13号庚坊国际大厦601D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代办业务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62088207010-62088211

传真:010-62088206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08-04-15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1.51.121, 216.73.216.122, 10.1.51.121, 10.1.51.1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