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的分类及申请条件
1、专利的分类: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外观”,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
2、申请条件:
(1)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 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则可以申请,这里所指的新颖性,则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哪些技术不能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首先必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以及属于下列各项情况者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植物品种(所获得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