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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作者身份不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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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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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人进行汇编时不要侵犯原著作权人权利,那么,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作者不明的作品指无法确知作者真实身份的作品,那么,作者身份不明作品著作权归属又是如何来确定?下文中将涉及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以及作者身份不明作品著作权归属的有关问题。

一、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

二、作者身份不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作者不明的作品是指无法确知作者真实身份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没有相反证明,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但是,在实践中,某些作品可能没有署名,这就难以确定该作品的作者,也就是无法确定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为了便于这类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对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的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上就是有关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以及作者身份不明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够帮您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也会有一些作品要涉及多方权利人,比如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我国法律中,如没有相反证明,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但是署名人是否正当署名,还需要具体判断,所以面对如此复杂的状况,我们建议您咨询有关的律师,相信他们凭借多年的经验,一定能给您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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