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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其他著作权取得问题           阅读:352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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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是常见的作品形式,但是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不要确定,委托作品亦然,那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呢?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又归谁所有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2、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用作品权

除上述情况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有外,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此外,对于计算机软件的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二、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如某酿造厂委托作者创造“酒歌”或者某人委托作者为自己创作回忆录,通过这种形式产生的作品,属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作品不同于职务作品,其根本不同是:

1、委托作品是受委托人依据委托人的意志,按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创作的,而职务作品则是作者的创作是在履行法律或者合同约定的义务,是为具体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创作的;

2、委托作品的创作人与其受委托创作的作品没有职务、工作关系,而职务作品的创作者的创作则往往与本职工作有直接关系。

以上就是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以及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归属的确定会因作品形式不同而不同,同时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十分容易引发争议,甚至是纠纷,给双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在此,我们将以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著作权归属确定方面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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