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出版行业的发展,出版物侵权也屡见不鲜,作为权利人面对侵权需要了解出版物侵权诉讼时效是多长,还要了解著作权诉讼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权益,下面我们将带您了解以上提到的问题。
一、出版物侵权诉讼时效
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者应当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出版者对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出版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著作权人也无证据证明出版者应当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版者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其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
出版者所尽合理注意义务情况,由出版者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依最高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二、著作权诉讼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利害关系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相应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不同,诉前财产保全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申请,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不仅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申请,而且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装潢诉讼中,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及房屋通常是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对象。
2、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所不同,诉讼中提起财产保全的申请,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须具备如下条件: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对出版物侵权诉讼时效以及著作权诉讼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侵权诉讼,需要权利人调查取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同时要计算损失,向侵害人索赔。因此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著作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在著作权侵权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