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就作权侵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为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执行地域管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案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被诉讼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以上就是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发生著作权纠纷后提起诉讼的,只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启动审判程序。只有向与案件有最密切关系的管辖法院起诉,当事人才有可能最大程度上获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当事人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造成诉讼结果不理想。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前,先向专业著作权律师咨询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