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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猎场》延播的背后 著作权合同引纠纷

著作权资讯          2017-03-27 阅读:316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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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猎场》延播的背后

据大众网报道由胡歌搭档祖峰、孙红雷、张嘉译、胡兵等人主演的电视剧《猎场》自2015年开机后却命途多舛,几次改档延播。因为该剧,制片方东阳青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陷入到与乐视网、湖南卫视的版权纠纷中。2015年,青雨传媒与乐视网、湖南卫视签署《猎场》独家版权协议,2016年却突然分别向两方发函,声称单方面解除协议。2016年9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包括《猎场》在内的两部电视剧(均由青雨传媒出品)仍在湖南卫视播出,且青雨传媒需向湖南广播电视台支付违约金逾五千万元。青雨传媒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乐视网也以“恶意解约”将青雨传媒告上法庭,并于2016年7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始审理。一审乐视网获得胜诉后,青雨传媒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2017年3月22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青雨传媒继续履行双方协议。

著作权合同引纠纷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针对著作权的某一权能或多项权能的使用而订立的协议。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一)作品的名称;(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使用方式;(三)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限;(五)付酬标准和办法;(六)违约责任;(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其中第六项违约责任是所有合同的必备条款,无论是作品的的使用者,还是作品的著作权人都不应当违反合同的约定,由此带来的侵害和损失,应当由违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青雨传媒与乐视网、湖南卫视签署《猎场》独家版权协议,青雨传媒即将《猎场》的著作权许可乐视网、湖南卫视使用,未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协议双方未约定解除,青雨传媒没有单方解除著作权合同的权利,因此青雨传媒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违约,应当继续履行与乐视网、湖南卫视的著作权合同。影视行业各方都应该自律,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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