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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全年在拍戏 演员的著作权有哪些

著作权资讯          2017-07-24 阅读:318

李建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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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颖全年在拍戏

赵丽颖,1987年10月16日出生于河北省廊坊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

赵丽颖主演多部古装戏红遍两岸三地,新戏《楚乔传》也正热播,被外界封“收视女王”,她曾透露,每个演员都有黄金创作期,深怕过了特定的年龄,一些喜欢的角色就无法再演了,“趁着拥有满满激情的时候,更多地去创造更多角色,想把表演的激情像蜡烛一样燃烧!

赵丽颖之前作品《诛仙青云志》将在台湾播出,改编自网络玄幻武侠小说,戏中饰演鬼王之女“碧瑶”,她拍过不少仙侠剧,武打戏方面难不倒她,反让她印象深刻的是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但却时常穿梭在许多山洞里,让她有种不见天日的感觉。

赵丽颖戏约不断,是演艺圈出了名的拼命三娘,曾表示一年365天几乎都在拍戏,她也认为演员除了有光鲜亮丽的外表,也有精神高压的一面,“外界的偏见不友善,对你一举手一投足的评判,也是必须要承受…,我的减压办法就是把注意力转移到塑造的角色当中,希望可以通过角色去表达当时的状态。”

演员的著作权有哪些

著作权法关于演员的著作权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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