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合同规定获批准在本地区经营博彩业的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对“十三张”博彩的规则提出了建议; 博彩监察协调司对建议的内容表示同意; 经济事务政务司根据八月十日第89/87/M号训令第一条的规定,并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的《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五条所赋予的职权,命令: 一、核准本训令附件的《“十三张”博彩规则》,该规则为本训令的组成部分。 二、废止八月一日第125/88/M号训令。
一九八九年三月十日於澳门政府。
命令公布。
经济事务政务司
薛民信
“十三张”博彩规则
第一条
(用具)
a) 一副纸牌,共五十二张;
b) 装载纸牌的金属盒及一张白牌;
c) 四粒骰子及一个骰宝;
d) 洗牌机。
第二条
(开局)
a) 纸牌可用於一局或多局的博彩,首先由庄荷以手洗牌,接着用洗牌机洗牌,然後由任一名闲家以白牌割牌,如无闲家愿意割牌,则由荷官割牌;闲家可任意割牌,但只能用一只手,且每次应割不少於十张牌,割好的牌牌面向下放入金属盒中;
b) 由在赌桌上投注额最高的闲家摇骰宝,根据骰子的总点数,由庄家起计,按逆时针方向算出派发第一张牌的门;派牌时牌面向下,按逆时针方向逐张派给每一门,直至每一门都收到十三张牌为止;
c) 任何人均不得在摇骰子的结果中加减点数;无论有多少人参与赌局,均只派牌给四门;摇完骰子後不再接受投注,已作的投注亦不得收回或转换门;闲家应记住本身的投注额,庄家按投注的各门收回投注或支付彩金,即使在投注时出现错误亦然;
d) 在庄家未排好牌及未开牌之前,闲家不得接触自己的牌及看牌;庄家有权在闲家取牌之前重新排牌;庄家开牌後,闲家须在五分钟内排好自己的牌,五分钟到便有铃声或电子信号提醒时间到,信号发出时未能排完牌者,视为输了此局。
第三条
(赌桌上的门)
每一赌桌均设有包括庄荷在内的四个门,闲家可在任何门上投注,但在每局博彩期间,闲家不能转换门,亦不得持牌离开赌桌或持其他门的牌。
第四条
(派牌的失误)
若派出的牌牌面向上,该牌仍视作有效,应继续进行该赌局;同样,如发现在并非故意的情况下派错一张或多张牌时,应将之纠正,根据正常的派牌顺序将派错的牌重新正确地派给闲家,如无法纠正错误,应将已派出的牌作废,庄家应重新洗牌,接着用洗牌机洗牌并用白牌割牌,然後重新放入金属盒内。
第五条
(投注於同一门的闲家)
当两名或多名闲家在同一门下注时,由下注额最高且在赌桌上占有一门的人持牌,其他闲家如投注於同一门,可向持牌者建议如何排牌。
第六条
(牌的大小)
牌的点数从大至小的顺序为:A、K、Q、J、10、9、8、7、6、5、4、3、2。
第七条
(牌的分道)
每一门的十三张牌须分为三“道”,“头道”为三张牌,“二道”为五张牌,“尾道”(较大)亦为五张牌;三“道”应从小至大排列,否则即为“摆乌龙”,该门的投注自动输给庄家。
第八条
(胜负)
闲家的三“道”牌是针对庄家的三“道”牌决定胜负的,通常闲家三“道”合计的注数高於庄家者为胜,反之为负;如庄家与闲家的注数相同,则为和局。
第九条
(牌型)
大牌型胜小牌型,牌型的大小顺序如下:
Ⅰ——固定组合:
“一条龙”:由十三张连续顺序的牌组成,即A、2、3、4、5、6、7、8、9、10、J、Q、K。
“六对半”:由六对对牌加一张单牌组成,四张同点数的牌可组成两对。
“三花”:即三“道”中每“道”的牌的花色相同。
“三顺”:即三“道”中每“道”的牌为连续顺序。
持固定组合牌型的门必胜持非固定组合牌型的门;如庄家与闲家各持固定组合,无论各自组合为何,均视为和局;持固定组合胜出者,赢三注。
Ⅱ—— 其他组合
1. “黄袍麒”:同花色的最大五张牌的组合,“黄袍麒”在“二道”胜出者,赢十注,在“尾道”胜出者,赢五注。
2. “同花顺”:同花色的五张连续顺序的牌的组合(例如黑桃10、9、8、7、6组合,称为“顺10”);当两门或多门在同一“道”均持有“同花顺”,则点数较大者胜出;A在“同花顺”A、2、3、4、5中可当作1使用,该组合为最大的“同花顺”,其次为K、Q、J、10、9,以此类推;“同花顺”在“二道”胜出者,赢十注,在“尾道”胜出者,赢五注。
3. “四条”:指具有四张点数相同的牌的组合(例如A、A、A、A、5),单牌则不计,且不影响组合的大小;“四条”在“二道”胜出者,赢八注,在“尾道”胜出者,赢四注。
4. “夫卢”:三张点数相同的牌配上一对对牌的组合(例如8、8、8、5、5);当多门均持“夫卢”时,则持点数较大的“三条”者胜出,对牌不计;“夫卢”在“二道”胜出者,赢两注,在“尾道”胜出者,赢一注。
5. “同花”:五张同花色但不顺序的牌的组合(如10、9、8、7、5);当多门均持“同花”时,则由所持的最大牌定胜负,点数较大者胜出,当最大牌的点数相同时,则由次大牌的点数定胜负,以此类推;“同花”在任何一“道”胜出者,均赢一注。
6. “顺”:五张不同花色但顺序的牌的组合(例如6、7、8、9、10);当多门持有“顺”时,则持点数较大的牌者胜出;A可用作“顺”A、2、3、4、5中的最小牌,该组合是继“顺”A、K、Q、J、10之後的第二大“顺”;持“顺”组合胜出者,赢一注。
7. “三条”:“头道”的三张牌点数相同,又或“二道”或“尾道”有三张牌点数相同,而其他两张则不同(例如K、K、K、6、5);当多门均持“三条”时,则持“三条”点数较大者胜出,其余两张牌不计,且不影响组合的大小;“三条”在“头道”胜出者,赢三注,在“二道”或“尾道”胜出者,赢一注。
8. “两对”:两对不同的对牌加一张单牌(例如10、10、6、6、5组合称为“对10”);当多门均持“两对”时,则持点数最大的一对者胜出,当各门所持的最大对牌点数相同时,则持第二对牌的点数较大者胜出,当第二对牌的点数亦相同时,则持单牌点数较大者胜出;持“两对”组合胜出者,赢一注。
9. “一对”:两张牌的点数相同,其余三张牌的点数则不同(例如在“二道”或“尾道”的10、10、9、7、6组合),而在“头道”,则有一张牌点数不同;当多门均持“一对”时,持最大对牌者胜出,当各门所持的“一对”点数相同时,则持其余三张牌中点数最大者胜出,当所持的最大单牌的点数相同时,则由次大的单牌点数定胜负,以此类推;持“一对”组合胜出者,赢一注。
10. “大牌”:指五张点数不同、花色不一且非顺序的牌,不属於上述的任何组合(例如属不同花色的A、10、7、6、5);当各门所持的最大牌点数相同时,则由次大牌的点数定胜负,以此类推;持“大牌”胜出者,赢一注。
第十条
(夹棍)
当在同一“道”中庄家与闲家的牌的大小或注数相同时,庄家胜出。
第十一条
(奖金)
闲家得以一注、二注或三注下注,胜出的闲家所获奖金为其所下的注的半数,且须“抽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