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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88/M号训令,修改受一九六四年八月廿六日第7611号训令核准之关於电算机及现金派彩奖券之赛狗章程第二章第一节第十条条文。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监於有需要根据被特许人《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的建议修改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第7611号训令核准的《赛狗、电算机及现金彩票规则》第二章第一节第十条的规定; 经听取博彩监察暨协调司的意见後; 经济事务政务司根据八月十日第89/87/M号训令第一条的规定,并行使经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的《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a项规定的职权,下令: 第一条 经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第7611号训令核准的《赛狗、电算机及现金彩票规则》第二章第一节第十款修改如下: 十、澳门(逸园)赛狗有限公司在举行的每场赛事中所使用的颜色、图案及号码如下: 一号 — 红色;二号 — 黄色; 三号 — 蓝色;四号 — 白色; 五号 — 黑色;六号 — 绿色; 七号 — 紫色;八号 — 粉红色。 第二条 废止二月二日第17/85/M号训令。

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三日於澳门政府。 命令公布。 经济事务政务司 薛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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