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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85/M号训令,核准第50/85/M号法令第七条二款所指之工作者名单格式(招聘工作者制度)。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监於六月廿五日第50/85/M号法令规定雇主必须填报为其服务的所有工作者的名单,及该法令规定为此目的所用名单之格式,系由总督以常规行为订定者。 又监於上述法令第一O条容许该等名单得以机械化处理单页代替之。 基上所述及监於第50/85/M号法令第七条二款及第一一条二款之规定; 澳门总督合行使二月十七日第一/七六号基本法颁布之澳门组织章程第一五条一款C项赋予之权,着令如下: 第一条 一款 ── 为着遵守第50/85/M号法令第七条一及二款之规定,将采用本训令附件一之格式之印件。 二款 ── 上款所指印件的填报,将按照连同印件及附属本训令的部份提示办理。 第二条 一款 ── 上条一款所指之印件,系按照第50/85/M号法令第一一 条一款规定之条件供给予雇主,由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起印件之填报为强制性者。 二款 ── 由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上述所指之印件将不再由治安警察厅供给;雇主应向澳门政府印刷司购买之。 第三条 一款 ── 由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起,第50/85/M号法令第一O条所指之机械化处理单页,须符合本训令附件二之格式。 二款 ── 制定上述机械化处理单页时,应遵循第一条二款所指提示办理。 三款 ── 因资料已实施自动处理系统的需求,而须对附件二格式之任何个别更变,将成为雇主与负责名单自动处理机关之间的研究对象。 第四条 本训令於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生效。 七月三十一日第一三九/八五/M号训令附件一 一、雇主认别 一.一 、名称(姓名∕商号) 此名称应经常与递交澳门保安部队各表所用的名称相同。 任何更改应在附注(第一六点)栏内清楚列出。 一.二、 地址 雇主主办事处之地址及电话号码。 一.三、 工作场所数目 请指出工作场所的数目 一.四、 纳税人编号 请指出税捐厅所给予纳税人的编号 二、工作场所认别 除一.一栏所指外,倘无其他工作场所时,则不需填报。 三、行业类别 请说明本表所指工作场所的主要活动。 例如:零售商业 人造花的制造 医务所 制衣 餐厅、酒楼 其他等等 七、姓名 请填报工作场所为雇主服务的所有工作者姓名(第七条一款) 九、性别 请在有关行内以「X」填报工作者的性别。 一O、身份证件类别 请按下列名单在本栏填报工作者所持有身份证件类别的代号。 代号 身份证件类别 一九 由葡国行政当局有关身份证明机关所发之认别证 二七 身份证 三五 治安警察厅凭护照所发给之居留证 四三 治安警察厅凭香港身份证及回港证所发给之居留证 明书 五一 其他 一三、职级或职务 请在本栏按下列名单填报工作者职级或职务的代号。 一九 董事及经理 二七 专业技术员 例如:律师、建筑设计师、经济专家、工程师、其 他任高度专业职务而非任领导职位的人士等。 三五 负责人或组长 例如:工程负责人、科长、其他中级领导人员等等。 四三 行政、商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专业及半专业从业员。 例如:会计师、出纳员、绘图员、推销员、繙译 员、秘书、书记、司机、接线生、接待员、厨师、 侍应生、电脑程序员及电脑操作员等等。 五一 生产行业的专业及半专业从业员。 例如:电工、机械操作员及控制员、搭棚架技工、 刷技工、烧焊技工、质量控制员、木匠、油漆 匠、机械士等等。 六O 行政、商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非专业从业员。 例如:司机助理、清洁工人、司阍员、厨房助理、洗衣场雇员、房口清洁工人等等。 七八 生产行业的非专业从业员。 例如:土木建筑及工业的非专业工作者。 八六 其他 请指出所有不能用上述代号分类的工作者;尤其是农业工作者,渔民等等。 一四、 每日记录 请用「X」填写每一工作者在有关月内曾提供服务之日的格内。不应填写工作者短期缺勤的有关日,(每周休息、假期、 疾病等)。 倘设有「打咭机」(第八条四款)则免除办理每日填报,但不论 如何,每月送交治安警察厅的表应全部填报(第九条二款) 一六、附注 请用此栏填写任何需要的附注;尤其是雇主的名称及/或地址的变更。 七月三十一日第一三九/八五/M号训令附件二 关於附件二名单的提示 一、请按本训令二款所指的提示填报本印件。 二、写上「X」的位置,用作填写文字数字资料之用;「9」的位置,用作填写数字资料之用。 三、第一栏载有给予每一工作者次序的编号。 四、第二栏(姓名)载有工作者的姓名,倘姓名超出三十三个字母时,可分为二或多行写出。 五、第四栏(性别)指出工作者的性别: H 为男性 M 为女性 六、第一O栏(总数)指出每一工作者在有关月内曾提供服务的日数。即左栏「X」之总数。 七、「完毕」字样,只应在表的最後一页下端印出。 八、按第五O/八五/M号法令第一O条四款之规定,各表应由该法令第一条所指人士或其受权人签名及加盖印章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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