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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80/M号训令,着由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禁止狩猎。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8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监於打猎活动对氹仔岛及路环岛居民之舒适生活造成日益严重之危险; 考虑到野兽及候鸟已濒临绝种; 根据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一日第9149号训令第十八条独一附段之规定; 经听取政府谘询会意见後; 澳门总督行使二月十七日第1/76号宪法性法律颁布之《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c项所赋予之权能,下令: 独一条

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确定禁止在澳门地区打猎。 一九八零年八月九日於澳门政府 总督 伊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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