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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6号训令,核准十二支或十二张牌博彩章程。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18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在本地区专营幸运博彩的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提出正式订定“十二枝”或“十二张牌”的规则的要求; 监於这类博彩的规则仍未制定; 且目前是正式订定有关规则的适当时机; 故澳门总督行使《葡萄牙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c项所赋予的职权,命令: 独一条:核准作为本训令组成部分、且经政府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代表签署的《“十二枝”或“十二张牌”博彩规则》。

一九七六年一月十五日於澳门政府 澳门总督 李安道
“十二枝”或“十二张牌”博彩规则
第一条 一、用具:游戏在设有两张台证的博彩台上进行,每张台证划分为十二个小长方形格,各有一编号,每一编号旁写有一个中国象棋棋子名称的汉字,其中半数的编号及汉字为黑色字,半数为红色字。 二、博彩台後有一间格,其内置一有720枝金属管(每一上述的编号各有60枝)的木匣,每枝金属管内各卷塞着一块长方形的黑布条,布条较短的两边分别卷有一长一短的金属轴,卷着较长金属轴的一边为上方;每块黑布条上覆一较小的白布,上写一编号及一汉字,其中360幅为黑色字,360幅为红色字;另有两个用作收集每局开出的金属管及布条的容器。 三、在贴近博彩台的间格壁的中央下方,设有一与放置金属管的木匣相若的开口,以一布幕覆盖;布幕的上方悬一箱形的小金属匣,两边顶端各有一小孔;而间格壁的其中一侧有两个小门。 四、博彩台近庄荷处设有一电动装置,由庄荷啓动,以便亮起中彩各门的灯;另尚有一电铃,由庄荷按响,以示每局下注完毕。 第二条 一、开始操作:每局开始前,庄荷将手伸进布幕遮盖的开口,自木匣内取出一枝金属管,从中取出卷着的布条放进小金属匣,并将其长轴放在该金属匣的孔口上固定。 二、下注:博彩者在两张台证所列的各门下注;铃声一响起,便禁止下注或改注。 三、每局开彩:下注完毕後,庄荷打开小金属匣,拉动布条上的短轴,使长轴在金属匣的小孔间滚动,直至将布条拉直并展示其上的编号及汉字,该局开彩即告结束。庄荷如在每局开彩结束前的操作过程中的任一阶段非故意地作出任何不规则的行为,则该局无效,博彩者可取回赌注或改注。 四、结果:每局开彩结束後,由一名庄荷或其助手将一张写有被拉开布条所载编号及汉字的“纸牌”放在间格壁上方的角槽上,以确认结果;然後,庄荷取出金属匣内的布条,重新卷起後放入间格壁上的其中一个小门,再将空金属管放入另一小门,布条及金属管会沿 着管道分别滑入两个木制容器内。然後从木匣中取出新的金属管,按上述程序重覆操作过程。 第三条 一、彩金:中彩的博彩者获发其所下赌注及下列相应的彩金: (一) 一个号码:1赔10; (二) 两个号码:1赔4.5; (三) 三个号码:1赔2.7; (四) 四个号码:1赔1.75; (五) 六个号码:1赔0.9; (六) 红色或黑色:1赔0.9。 二、如庄荷混淆了中彩者的赌注,须接受博彩者的指正。 第四条 进入放置编号的间格:负责将金属管放进木匣的人,方可进入本规则第一条第二款所指的间格内;在庄荷操作期间,该间格须保持常关。
一九七六年一月十五日於澳门幸运博彩稽查处 政府驻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代表 Lúis Maria Branco de Morais SantosCGEM炮兵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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