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第40/2001号行政长官批示,将判给企业「美昌∕上海建工公司」的名称修改为「SCG&MC──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09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监於判给执行「奥林匹克游泳馆建造」承揽工程之企业已成立名为「SCG & MC——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新公司;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公布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三十一期第一组第139/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中之判给企业「美昌/上海建工公司」之名称修改为「SCG & MC——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