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局之误,导致公布在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777页内,有关Ana Felisberta Teixeira之批示摘录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起……” 应改为:“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七日起……”。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於身份证明局
代局长 陈海帆(副局长代行)
因本局之误,导致公布在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五期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2777页内,有关Ana Felisberta Teixeira之批示摘录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起……” 应改为:“自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七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