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於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的第106/200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的葡文文本出现不正确之处,现更正如下:原文为:“Chang Weng Kuong ... ” 应改为:“Chan Weng Kuong ... ”。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於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陆洁婵
监於刊登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的第106/2000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的葡文文本出现不正确之处,现更正如下:原文为:“Chang Weng Kuong ... ” 应改为:“Chan Weng Kuo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