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号法令核准的现行《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布,卫生局为人员编制内之专业技术人员组别第一职阶第四职等特级技术辅导员两缺开考的确定名单已张贴於本局前技术学校大楼一楼卫生局人事处,该开考通告已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刊登。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於卫生局 典试委员会: 主席:责任中心行政主任 刘小红 正选委员:科长 Hagiran Bi 科长 Delfim José do Rosário
批示第1/SAAG/2002号
鉴於有需要分散作出决定之权力,以确保能更迅速地作出决定:
1.
按照刊登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之十二月三日第11/SS/01号批示第四条之规定,本人转授权限予厅长:Helder
Paulo Morais学士(财务管理厅)、余小萍学士(人力资源厅)、陈永华工程师(设施暨设备厅)及梁基雄工程师(组织暨电脑厅)以执行下列行动:
a)就有关其部门之事宜,签署处理卷宗及执行上司决定所需之文书及公文;
b)分配其副体系属下单位之员工;
c)决定上款所指员工之缺勤及假期,现行《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八十三条第四及第五款所指之权利除外;
d)在法例限制范围内,批准以超时工作制度提供服务。
2. 在此所作出的转授权无损其收回权及监察权。
3.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至本批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之日期间,以上厅长执行上述授予及转授权限范围内之一切行为,均获追认。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於卫生局
支援及一般行政副局长 陈绮华
基於文误,卫生局为填补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组别第一职阶第二职等一等助理技术员五缺,以文件审阅及有限制方式进行的普通晋升开考之报考人临时名单经重新拟定,现已正式公布,并张贴於本局前技术学校大楼一楼卫生局人事处。该开考通告已於本年三月六日第十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刊登。
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於卫生局
典试委员会:
主席:首席技术辅导员 郭弟
正选委员:首席技术辅导员 Eurico Lam
首席技术辅导员 邝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