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第06/SS/03号批示,将若干权限转授予药物事务厅厅长。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卫生局为填补编制内人员护理职程第一职阶第四职等护士长七缺,已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第二十二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内刊登以文件审阅及有限制方式进行一般晋升开考的通告。兹公布准考人评核成绩名单如下: 合格应考人: 分 1. 陈长银 7.752. 梁玉婵 7.703. 卢少琼 7.654. 梁锦琼 7.545. 范黄有霞 7.536. Jo?o Rodrigues Baptista 7.51 a)7. Filipe Xavier Nascimento 7.51 a)8. 张伟凌 7.489. 苏惠英 7.4110. 张碧影 7.3711. 尹焕娴 7.3112. 杨细好 7.2913. 丘彩敏 7.2714. 袁露比 7.25 a)15. 吴妙桃 7.25 a)16. 黄洁薇 7.1217. 黄嘉媚 6.9918. Celina Rodrigues Le?o Carvalhal 6.7319. 梁伟明 6.52因准考人中有相同分数出现,故典试委员会决定顺序采取以下标准作出评定: a) 在专科护士专业职级中年资较长; b) 在职程中年资较长; c) 公职年资较长。 (社会文化司司长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批示确认)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於卫生局 典试委员会: 护士总监 谢杏贤 护士监督 Alexandre M.a Azedo Victal 护士长 郑婉冰
根据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刊登的通告及依照三月十五日第8/99/M号法令规定而进行心脏科专科最後评核试。该评核成绩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日获社会文化司司长确认,现公布如下: 合格应考人: 分 叶文辉医生 14.6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於卫生局 局长 瞿国英
通 告 第06/SS/03号批示
根据公布於十一月二十六日第四十八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的第263/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一款规定,本人转授以下权限予卫生局药物事务厅厅长Maria Noémia Marques Rodrigues学士: 一、对公布於九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的第225/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中,按照第7/2003号法律第九条第一款(二)项及第四款规定核准的、载於该批示附件二的表 B 中组别 B 的货物给予进口许可。 二、就行使上款所转授的权限而言,第225/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二表B中组别B内所指的消毒剂视为包括经包装供市场零售的称为“消毒剂”或“抗菌剂”的乙醇(酒精)。 三、废止十二月三日第12/SS/01号卫生局局长批示第一款第5项,该批示公布於十二月十九日第五十一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 四、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九日於卫生局 局长 瞿国英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