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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GDS/2001号批示,通告一则,关於将若干权限转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副局长。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为履行关於给予私人及私人机构的财政资助八月二十六日第54/GM/97号批示,教育暨青年局现公布二零零一年度第一季财政资助表: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长 韦思理
通 告 第3/GDS/2001号批示
为着简化教育暨青年局之附属单位和从属机构的人事管理程序,本局副局长可将其认为适合於本局良好运作的权限转授予其辖下管理人员,有关权限系按照刊登於十月十一日第四十一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之八月二十九日第3/GDS/2000号批示的规定而获授与。 (经社会文化司司长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批示确认)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於教育暨青年局 局长 韦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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