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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SS/2000号批示,重组中药事务技术委员会。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根据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号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c项,药物登记技术委员会之组成如下: 主席:药物事务厅厅长。 委员:药物监测暨管理处处长; 郭婉仪,卫生局局长指派医生; 黄观祥,镜湖医院药剂师; António Pedro Eurich Couto Rosado,好利安澳门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主管。 撤销经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二期第二组《政府公报》刊登,并由十二月三十一日编号第9/SSM/97作出之批示。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於卫生局 局长 申道恕
批示编号第2/SS/2000
1、根据十一月十四日第53/94/M号法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中药事务技术委员会将由如下人员组成: 主席:药物事务厅厅长。 委员:高级卫生技术员, Lúcio Glória或其代任人张悌; 高级卫生技术员,刘月仪或其代任人张昊任; 关树权或其代任人陈德培,由中药业公会指定; 龚树根或其代任人梁幼娥,由中药业公会指定。 2、撤销经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四期第二组《政府公报》刊登,并由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编号第3/SSM/98作出之批示。
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於卫生局 局长 申道恕
三十日告示
兹公布冯洁冰为其曾任澳门卫生局卫生服务助理员,第四职阶之亡夫邓国钜申请死亡津贴及其他有权收取的补助。任何人士如自认具有领取上述津贴及其他补助之权利,请於本告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之日起计三十天内,向本局提出申请。若於上述期限内无接获任何异议,则其要求将被接纳。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於卫生局 局长 申道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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