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五月二十日第15/78/M号法令核准、八月二十三日第40/93/M号法令修订的《澳门公开影、演甄审委员会》第二条第一款a)项所赋予本人之权能,授予徐新学士,代表本人出任该委员会主席。 2.对於是次授予的权限,本人保留收回权及监管权。 3.对於行使本批示授予的权限而作出的行为,可提起必要诉愿。 4.本批示由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五日於文化局
局长 何丽钻
1.按照五月二十日第15/78/M号法令核准、八月二十三日第40/93/M号法令修订的《澳门公开影、演甄审委员会》第二条第一款a)项所赋予本人之权能,授予徐新学士,代表本人出任该委员会主席。 2.对於是次授予的权限,本人保留收回权及监管权。 3.对於行使本批示授予的权限而作出的行为,可提起必要诉愿。 4.本批示由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