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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1号保安司司长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警察总局局长助理。


【颁发部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实施时间】

【效力属性】


摘录自保安司司长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第64/2001号批示: 根据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号法令所通过的《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第七十一条一款、第七十五条一款a项及第九十八条h项、第2/2001号行政法规第二条、第三条一款、第四条、第七条及第九条第三款等规定,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起,定期委任警务总长郑胜照为警察总局局长助理,主管情报分析中心,为期一年。 摘录自保安司司长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一日第65/2001号批示: 根据第2/2001号行政法规第二条、第三条二款、第五条、第七条及第九条第三款等规定,由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起,定期委任一等督察Mário AntónioLameiras为警察总局局长助理,主管行动策划中心,为期一年。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於警察总局 总局局长 白英伟警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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