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卫生局为填补人员编制医院医生职程第一职阶第一职等心脏科医院主治医生两缺,已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第二十八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内刊登以文件审阅方式进行一般入职开考通告,现公布应考人的最後评核成绩名单如下: 合格应考人: 分 1.Mok Toi Meng 9.2 2.Chiu Man Ling 9.0 (经社会文化司司长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确认)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於卫生司 主席: Mário évora医生 第一委员: José Lima医生 第二委员: Paula Pimenta医生 澳门卫生局为填补人员编制翻译员职程第一职阶一等翻译员四缺,已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内刊登以文件审阅及有限制方式进行一般晋升开考之通告,现公布准考人最後评核成绩名单如下: 合格准考人: 分 1.Idalina Cheng da Rosa 8.62 2.胡慧明 8.61 3.谭少筠 8.45 4.林庆玲 8.38 根据《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准考人可在本成绩表公布日起计十日内提出上诉。 (经社会文化司司长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确认)
二零零零年一月五日於卫生局
典试委员会:
主席:Manuela Teresa Sousa Aguiar
委员:巢树森
谭嘉华
卫生局为填补人员编制内之专业技术员职程第一职阶第四职等特级技术辅导员七缺,经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第四十六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公布以文件审阅、有限制的方式进行一般晋升开考的招考通告。现公布应考人考试成绩如下:
合格的应考人: 分
1.吴美英 8.944
2.吴绍嘉 8.739
3.谈洁仪 8.594
4.王淑芳 8.567
5.蒋瑞瑜 8.555
6.何月明 8.550
7.Chai Kyi Phing Silvestre 8.472
8.林婉怡 8.400
按照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号法令核准并经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号法令修订的《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应考人可自本名单公布日起计十个工作天内向核准招考的实体提起诉愿。
(经社会文化司司长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的批示确认)
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於卫生局
典试委员会:
主席:组长 陈志坚
正选委员:一等高级技术员 朱顺仪
二等高级技术员 何翠仪
通 告
鉴於有必要将决策权力下放,以确保卫生局的管理更快捷:
1. 按照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内刊登之第2/SSM/99号批示第三条之规定,本人转授权限予技术协调室主任汤家耀学士、公共卫生化验所主任叶炳基学士、捐血中心主任许萍学士执行下列事项:
a)签署处理卷宗及执行决定所需之文书及公文;
b)对属下员工之缺勤及假期事宜作出决定;
c)在法例限制范围内,批准以超时或轮值工作制度提供服务;
d)批准公务员及服务人员及其家属出席医事委员会;
e) 批准公务员及服务人员参加在本地区举行之大会、讲座、座谈会、研讨会及其他同类活动。
2. 在此所作出的转授权无损其收回权及监察权。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於卫生局
副局长 官世海
批示 第1/CH/2000号
鉴於有需要将决策权力下放,以便更适当地应工作要求分配资源:
1. 按照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内刊登之第3/SSM/99号批示第一及第三点之规定,本人转授以下权力予:
医院行政厅厅长黄绍基学士、领导层助理谢杏贤护士及社会工作部主任麦伟超学士有批准及决定各自部门所属员工的缺勤及大假之权力。
2. 按照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第四十八期《政府公报》第二组内刊登之第3/SSM/99号批示第二点及第三点之规定,本人转授以下权力予:
医院行政厅厅长黄绍基学士、领导层助理谢杏贤护士及社会工作部主任麦伟超学士有批准法律所规定的以超时工作或轮班制度提供服务的权限。
3. 在此所作出的转授权限,不影响其收回权及监管权。
(经社会文化司司长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六日之批示确认)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於卫生局
仁伯爵综合医院代院长 李展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