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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建设系统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办综电[2008]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河南省建设厅,重庆市建委: 为了调查了解建设系统受灾情况及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迅速报送本地区建设系统受灾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文字材料)。 二、请按附表要求,认真填报《建设系统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调查表》。附表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文字材料和附表的数据、口径务必一致。 三、请于6月4日上午12时前将上述材料和附表统一报送我部综合财务司。 联系人:刘育明 电话:010-58933239 传真:010-68348700 邮箱:liuym@mail.cin.gov.cn 附表:建设系统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调查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表:
建设系统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调查表
序号 省名称 职工伤亡情况 办公、生产和营业等财产损失情况 遇难人数(人) 失踪人数(人) 受伤人数(人) 办公用房 生产和营业用房 主要办公设备经济损失(万元) 倒塌 受损 经济损失(万元) 倒塌 受损 经济损失(万元) 间数(间) 面积 (平方米) 间数(间) 面积(平方米) 间数(间) 面积 (平方米) 间数(间) 面积(平方米)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 合 计 2 城乡建设行业 3 房地产业 4 建筑业 5 ┇ 注:1、建设系统包括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房地产、建筑业、村镇建设等,调查范围包括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2、职工包括所有在职人员,含正式职工、临时职工、返聘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3、主要办公设备包括办公用车、计算机、机械设备等。 4、如果无法分行业填写,可以只填写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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